一、制度建设和教育
1. 制定学校纪检监察相关制度,并予以落实。
2. 采取多种形式,积极开展党规党纪、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。
二、监督
3. 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,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。
4.监督检查学校部门(单位)和党员干部、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、政策和学校决定、规章制度的情况。
5.监督检查学校部门(单位)和党员干部、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职责情况。
6.监督检查学校部门(单位)制定党风廉政相关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。
7.对学校重点工作和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。
三、执纪
8.受理对党的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和控告;受理对学校行政部门(单位)及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。
9.调查处理党的组织、党员和行政部门(单位)及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与其他重大问题,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,或者决定取消对党员、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。
10.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;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监察决定的申诉。
11.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、评议。
四、问责
12. 规范问责程序,建立责任追究机制。
13. 对学校党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部门(单位)及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追责问责。
五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责任制。
六、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